招 标 公 告
一、建设单位:洞头县公安边防大队
二、工程名称:鹿西边防派出所营房迁建工程
三、工程地点:洞头县鹿西乡
四、立项文件:洞发改固[2008]27号
五、工程概况:工程投资约195万元,建筑面积1097平米
六、招标内容:土建及水电施工
七、工程质量要求:合格
八、计划工期:280日历天
九、资质要求: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,项目经理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
十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十一、报名提交材料:①有效交易证、承包报名表(一式三份);②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,企业介绍信、企业简介;③企业近三年来类似项目施工情况、业绩,须提供原件复核及复印件;④项目经理履历及业绩证明材料,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技术负责人、施工员、安全员、质检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⑤企业应提供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〉、分管安全生产任命书 、“三类人员”(A、В、С类证书)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三份)。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,并提供原件复核。
十二、报名时间:2008年4月9日——2008年4月15日,每天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30(双休日除外)
地点: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审批中心一楼)
十三、招标单位联系人:余先生 电话:13857745755
代理单位联系人:陈先生 电话:63387025
十四、中心咨询电话:0577-63383208
洞头县公安边防大队
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08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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